一、融资租赁会计账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2、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折旧,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记"银 行存款",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贷记"未确认融资费 用";同时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转为"自有固定资产"明细。
3、但是,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承租人不应将其与租赁部分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4、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 租赁开始日: 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的基础,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5、融资租赁会计账务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准备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的双方是融资人和租赁人,融资人提供资金给租赁人,而租赁人则将物品交付给融资人,并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按期归还融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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