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方式征收
2022-07-08 10:45:41
根据我国税收政策规定:
自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的投资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征收,适用5%—35%的税率。
因此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独资企业从注册开始就与有限公司在企业税负上存在非常大的差异。
随着企业的发展,在没有任何节税措施的前提下,企业所面临的税负也越来越高。针对的税负压力问题,具备专业税筹团队的公司,需要为企业的发展制定一份有效的节税方案,为企业创造最大的收益。
今天,我们要聊的是如何借助税收优惠政策的节税方式。
企业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节税可以为企业带来哪些优势?
有利于增加企业可支配收入。
有利于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有利于企业正确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决策,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核定征收方式征收。
有利于企业减少或避免税务处核定征收方式征收罚。
企业如何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节税?
企业节税最好从事前就开始筹划,这样才能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是一种注册式的税收优惠,仅需企业将注册地址注册在总部经济税收优惠园区内,无需实体入驻,即可享受税收返还、核定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方式有两种:
有限公司:
税收优惠1:按地方实得部分的30%—50%税收返还扶持企业发展(地方留存:50%)
税收优惠2:按地方实得部分的30%—50%税收返还扶持企业发展(地方留存:40%)
方式:迁移公司注册地址;新办分公司/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
税收优惠1:按照行业利润率核定,如商贸行业按6%征收
税收优惠2:个税直接核定2%,综合税负5.13%
方式: 方式:迁移公司注册地址;新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案例:个人独资企业
税务筹划前:
某个独企业营业收入为100万(不含税),按照个人生长经营所得税五级累进表核定征收方式征收,适用税率为35%。
个税:100万×35%-14750=33.53万元,
增值税:100万×3%=3万元,
附加税:100万×3%×12%=0.36万元,;
实际税负:33.53+3+0.36/100=36.89%。
税务筹划后:
入驻地方税收优惠园区,享受核定征收税收优惠。在我司合作园区内核定征收方式征收,核定后个税2%,附加税0.285%,增值税3%。此时,该个独企业的税负如下:
个税:100万×2%=2万元,
增值税:100万×3%=3万元,
附加税:100万×3%×0.285%=0.0.00855万元;
实际税负:2+3+0.00855/100=5%
当前,很多地方政府或新开发的经济园区为了招商引资,对个人独资企业有很多特殊的优惠政策。
以高管为例,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将工资收入转化为原企业与个独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原公司利润就变成了个人工作室所得,纳税比例大大降低。此外,个人独资企业还能解决企业进项不足的问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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