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加强监督
2022-07-08 10:47:22
企业所得税征收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情形的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批可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然而,在审计中发现,一些不在核定征收范围之列的企业也采取了核定征收的模式,给国家税收造成了损失,应该引起重视。要重视对崇明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监督1. 加强对核定征收的审查税务机关应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及时监督检查税收征管法规的执行情况,维护国家利益。对于税收征收方式的确定,税务机关应当对企业报送的财务资料进行认真、详细的调查、分析和实地查证,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情况,严把核定征收审查关。对于确实属于核定征收范围的企业予以核定,积极督促其在一定时间内建账建制,并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实现查账征收。
2. 对于已核定征收的企业,税务机关要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税收征管和稽查应结合起来,在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核算情况、纳税申报的同时,及时对当年核定征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汇算清缴资料及账务资料,比对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两种方式计缴的企业所得税差异,如果差异明显,应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如果发现企业有故意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费用等不合规行为来降低实际税负时,税务机关可以在要求企业依法补税的同时,对企业予以处罚。3. 改革现有的税务机关税收征收管理业绩考核办法,树立地方税务机关的全局意识,保护国家利益根据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业绩考核任务,防止个别税务机关从小集团利益出发,滞留税款,积极引导实现当年税款应收尽收。上级税收征管部门应不定期对下级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企业进行抽查,一旦发现税务机关有纵容、包庇企业隐瞒收入、积压税款的行为,在按规定要求企业依法补税的同时,对税务机关应处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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